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第 27 章(第1页)

为了把拖油瓶送走特意跑了一趟的顾朝朝,现在却又要带着拖油瓶回去,不过……她看一眼百十个能工巧匠,再看看地上一箱一箱的金银财宝,觉得很是欣慰。

不是贪图享乐才答应收沈暮深为徒的,主要是为了就近照顾他,反正修仙界没有只认一个师尊的规矩,即便做了她的徒弟,也不耽误将来拜那位无情道大能为师,所以收就收了吧。顾朝朝一本正经地把金银财宝收进乾坤袋,同时盘算着等会儿去哪消费。

“师尊!”沈暮深朝她跑来,“我方才问了一下工匠,修完房子至少要十天半个月,这些日子可否辛苦师尊,暂且留在皇宫住下?”

顾朝朝看一眼奢华的皇宫,含蓄地点头答应了。

沈暮深扬唇,脸颊小小梨涡若隐若现:“那还请师尊辛苦一趟,将这些人带去合欢宗内,他们已经备足了吃喝,只消等他们全部建好,再把他们送回来就是。”

“这个简单,我这就去。”事关自己的大房子,顾朝朝毫不含糊。

沈暮深在她背后招手:“师尊快些回来,我叫御膳房给师尊做了桂花糕。”

顾朝朝身形一停,步伐顿时快了许多。

沈暮深笑眯眯地看着她的背影直至消失,脸上的笑意这才淡了下来。

皇帝凑过来,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却只能看到空茫茫一片:“你如今灵根被毁,已经不能修炼,好好留在宫中不好吗?为何执意要跟着她?”

“若是留下,那这辈子恐怕都难回修仙界了,我所受屈辱、痛苦,又怎么能如数还回去,所以即便是死,我也要死在修仙界,绝不能轻易离开,更何况,”沈暮深看着顾朝朝消失的方向,唇角浮起一点不明显的弧度,“我想跟着她,一直跟着她。”

他始终记得,濒死之际面纱拂过额头的感觉。

痒痒的,一直痒到心里去。

皇帝闻言,一脸古怪地看着他,半晌长叹一声:“儿呐,我觉得你做错了选择,你方才提的要求不该是做徒弟,而是做炉鼎。”

沈暮深:“……”

他无言片刻,赠予皇帝两个字,“龌龊。”

皇帝:“……”

父子俩斗嘴的功夫,顾朝朝已经将能工巧匠全部搬到了合欢宗,再三叮嘱不能乱跑之后,转身回了皇宫。

接下来十几日,她都住在宫里,沈暮深除去一日三餐会来找她,大部分时候都不见踪影,而每次来时,顾朝朝总能从他身上找到些小伤口,尤其是手上,不是起泡就是破皮的。

顾朝朝很是无奈,每次用灵药给他医好,都会顺便抱怨两句:“你还是三岁小儿吗?怎么动不动就受伤?下次再不注意,我就不管你了。”

“谢谢师尊,我会注意的。”

沈暮深跟她哼哼唧唧,嘴上答应得极好,下一次却依然有小伤口。

这种小伤,用点普通灵药就能很快痊愈,顾朝朝也就随他去了,毕竟她现在有更需要关注的问题——

这几日饭菜越来越难吃了。

也不是全部都难吃,而是其中一部分味道实在差劲,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难吃的比例越来越大,到今天这餐饭时,已经挑不出一道好的了。

而沈暮深还在热情夹菜:“师尊多吃一点。”

顾朝朝看着碗里一言难尽的东西,半晌干笑一声:“算了,我不饿。”

沈暮深一愣:“很难吃?”

“不太好吃,”在人家家里做客,顾朝朝试图委婉,“属于我宁愿饿死,都不愿意吃的那种。”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