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四章 写信被骗了(第1页)

有别与陆霁清的慌张,李春兰立马惊喜地笑了起来,带着一种跟老友久别重逢的激动。

“还真的是你,这天下那么大,咱们这也能遇到也太巧了。”

陆霁清见她提的东西多,赶忙伸手去帮她分担,见背后的学生一脸好奇地望着他们俩一副吃瓜的样子,他也不想被莫名其妙当做戏来看。

“你们自己先再翻翻还有没有能用的,我有点事就先走了。”

学生们听话地应答着,不少人脸上依旧带着吃瓜的神态。

“春兰,我们出去说。”他道。

李春兰经过上辈子的锻造,已经无论这些莫名其妙的眼神,随即很自然地跟着陆霁清走出垃圾回收的地方。

“春兰,你怎么忽然出现在首都?是不是出了什么事?”等找到合适的地方放下手里的东西说话,陆霁清就迫不及待地询问。

“我男人考上了大学,就跟着他回城里了。”

李春兰自然地解释,并且也对陆霁清出现在这里很吃惊。

“倒是你,你不是被遣去农场了?是表现好被提前放出来了?”

陆霁清是李春兰村里有名的“小牛棚崽子”,李春兰父亲当初给她和李卫军找来的老师和小老师就是陆霁清的爷爷和陆霁清本人。

陆霁清特别天才,听说当初他跟随爷爷被下放之前,才十岁的他就差点去国外读什么大学去了。

不过这个信息李春兰从来不信,她更相信是陆霁清的父母在国外,当年敏感事情

他和爷爷想逃出国没成功。

后来下放后,因为李春兰父亲的偷偷关照,这爷孙俩勉勉强强把日子过了下去。

直到忽然有个领导来要把他们安排到另外的农场改造,至此李春兰也好多年没见过他了。

陆霁清有些疑惑:“我去‘农场’后给你写过信说我因为表现好,然后被安排去其他地方工作,你忘了?”

李春兰眼里全是茫然:“你什么时候写过信给我?”

而后,李春兰更是一副看白眼狼的眼神嫌弃道:

“说起来以前在村里,你被欺负了都是我跟我二弟帮你。

结果别说什么信,你离开的时候说走就走,招呼都没给我们打一个。”

陆霁清听到她这话一怔,内心情绪波动的惊涛骇浪一般。

“我走的时候托杨红梅给你送了红丝巾,镇上供销社最时兴的那条。后来我到了新地方就给你写了信。

而且这几年我们都在通信,信里还说李叔摔断了腿,我还给你们汇了一百块钱。”

陆霁清也是彻底明白了,这几年一直都保持着跟她联系的人另有其人。

偏偏李春兰以前跟他学识字的时候过了新鲜劲儿就放弃了,勉强能认识几个字的她要跟他通信自然是让文化高的人代笔。

因此,他自然没有在信件的字迹上有什么怀疑。

不止如此,他回忆起信里描述的很多细节,那个幕后之人应该是特别了解李家,在描述李家的事情从来没有露过什么马脚。

自从

他被破格带去研究所后,每个月工资还不错。

他和那么假的李春兰从最开始的通信到之后偶尔给对方寄点小玩意儿,然后爷爷想要感恩托他寄的各种吃的用的。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大饥荒

我的大饥荒

莫名的来到饥荒的世界,没有系统,没有现代科技,没有同类,我要做的只有活下去,参加猪鱼大战,骑牛打四boss,与影怪斗智斗勇,我只是为了活下去...

她病得不轻

她病得不轻

出版改名陆遥知他意预售链接戳这儿她病得不轻,却喜欢我。那我就姑且认为她没有病吧。张陆让清冷寡言男主x蛇精病女主每晚十点半准时见微博小竹已...

我的魔王老婆超宠我

我的魔王老婆超宠我

老婆,你为什么把那个妖族小部落给屠戮了?因为它们对你心生歹意,怎可饶恕。那刚才的人族部落呢?对我很热情啊,前脚刚走,你后脚就把他们灭了。哼!有个人族丫头对你存有情愫,岂能放纵。可我是人族啊,你这么做我很痛心的,是不是欠亲亲?害羞哪有。...

玄学大师穿成豪门弃妇[古穿今]

玄学大师穿成豪门弃妇[古穿今]

穿越前,刘云舒出身玄学上宗,设符咒,除妖鬼,众人敬仰,荣登国师之位,享尽世间荣华。力竭而死却成了老公下落不明,三个孩子全然不顾的豪门怨妇。欣慰于如今的盛世昌河,刘云舒轻松卸任。然而面对亲生孩子她脑袋...

我能合技能

我能合技能

穿越到尚未开服的游戏里,林御每天都在为一件事情而苦恼有没有人能告诉我,这一百多个技能,我该怎么记???...

楚门狼

楚门狼

爱最毒的女人,喝最烈的酒。啃最硬的骨头,下最狠的手。一刀力压九重天,快哉我楚门狼!箜篌刀下无怨魂,壮哉我楚门狼!...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