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 风筝的风71k(第1页)

第70章风筝的风(7.1k)

这首曲子比《风筝》要短不少,陈恺歌感觉都没到两分钟,只一会儿就听完了。

曲子结束之后,王军正把磁带往回倒,又重新听了一遍。

虽然周彦之前说还有一个曲子没有录,但其实在王军正看来,《天堂回信》的配乐工作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

除了《风筝》之外,周彦给《天堂回信》还写了十几段曲子,这些曲子都不长,短的只有几秒钟,长的也就二三十秒。

这样多的曲子,对一部一个多小时的电影来说,应该是足够了。

至于周彦说的最后一首曲子,他也没有细说,所以王军正就以为跟之前那些小段落一样非常短,没想到竟然是这样一个大大的惊喜。

陈恺歌在曲子里面听到了夏天,而王军正更多的是听到了童年,她自己的童年。

小的时候,王军正就是个假小子,还是个孩子头,天天带着院子里的其他孩子在街头巷尾“流窜”。

恍惚间,仿佛几十年前延市的老街景穿越时空来到了她的面前,小妮儿、二毛、大小子……一个个儿时玩伴的名字也在脑海中渐渐变得清晰起来,随着音符跳动。

等到第二遍曲子结束之后,王军正才长长地舒了口气,随后露出笑容,“周彦,你小子又给我一个惊喜!我现在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曲子配进电影了,这首曲子叫什么?”

周彦笑着说道,“风。”

“什么feng?”

“风筝的风。”

因为电影是在春天拍的,没有夏天的画面,所以周彦就没有用原本的名字《夏天》,改成了《风》。

这首曲子会用在电影中两个小孩在在巷子里面追逐嬉闹,爷爷在后面追的场景,周彦原本想取名为“追风”,后来想了想,将追字去掉,只留了一个风。

“风,挺不错的。”王军正笑着点点头,又问周彦,“你明天上午有没有时间,去把曲子的终版给录制出来?”

周彦用随身听录出来的曲子,音质达不到要求,肯定是不能直接剪到电影里面的,还需要另外使用专业设备录制出终版来。

“没问题。”周彦点头:“那我明天上午过去把曲子给录出来。”

其实这首曲子里面除了钢琴之外,周彦还要加一点小提琴,不过没有关系,本来配乐就是分轨录制的,他一个人就能搞定,不需要另外找人。

不过后面《故宫的记忆》录制终版,那周彦一个人就搞不定了,架子鼓他可玩不转。

“那好,你在这儿坐会儿,我去剪接车间看看。”

王军正把磁带从收录机里面退出来,然后拿着磁带出了办公室,她要去剪接车间对着片子听这首《风》。

等她走后,陈恺歌笑呵呵地说道,“看得出来,王导真的非常喜欢这首曲子。”

“王导喜欢就好,配乐主要还是为电影服务。”

陈恺歌从口袋里面掏出烟,做样子给周彦让一根,还没等周彦拒绝呢,他就自己将烟点着了。

王军正在办公室的时候,他有所顾忌,不太敢点烟,王大姐脾气可暴,看不惯直接就开怼,一点面子都不会给人留。

点上烟,舒舒服服地吸了一口,陈恺歌笑道,“周彦,以后有机会,咱俩也合作一把。”

他说的合作,自然是要请周彦担任配乐指导,而不是像这次《霸王别姬》一样,周彦只是配乐组二把手。

之前的一首《风筝》,还有今天的这首《风》,让陈恺歌垂涎欲滴,这样的好曲子,用在电影里面,肯定能给电影加分不少。

陈恺歌已经想好了,以后他要是再拍一些比较柔情的电影,就可以找周彦合作,他在这方面的才能显然很突出。

周彦笑了笑,“应该会有机会的。”

他也在脑海中捋了一遍陈恺歌后来拍的电影,如果从配乐角度来考虑的话,恐怕也就《妖猫传》跟《长津湖》能让他产生一点兴趣。

在他看来,后面跟陈恺歌合作的可能性估计是不太大,所以他刚才的笑容多少带着点敷衍的成分。

……

“咚咚。”

《BJ文学》的办公楼,主编梁金光正在自己办公室里看各组送上来的稿子,忽然听到门口传来敲门声,便抬起头来。

门口站着一个青年男人,个子不高,三十五六岁的样子,梁金光之前没见过。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