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二章 真假杀生刃(第2页)

“我去,我也不知道哪来的猛人,这是来踢场子的啊。”

旁边一个鬼卒啪的一下打在那个乱说话的小鬼脑袋上。

“别瞎说,这位是马爷带来的,没准是有什么机密的事情,没听刚才那人说要见冥王吗?”

此鬼一出,众鬼这才醒悟连连称是。

“嘭”的一声巨响,整个街道的大楼被两人的余波震塌,吓的众鬼慌忙逃窜。

红衣大判微微皱起眉头说道:“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我是来找冥王的。”秦风虚空而立,气势一点不输对方。

红衣大判哼了一声。

“冥王岂是你说见就见的。”

秦风也不恼,握紧三生之刃说道:“那就打服你,在去见冥王。”

红衣大判看到下面鬼民骚动,一个闪身飞往城外。

“可敢与我去城外一战?”

秦风手握三生之刃,傲气说道:“有何不敢。”

一人一鬼以惊人的速度飞往城外,一众鬼卒也都纷纷跟上,生怕错过一场好戏。

马面寻思了一下也追了上去,不追不行啊,自己的双手还被这捆仙索锁着呢,刚才他动用法力都没挣脱

开,即便跑的再远,秦风通过捆仙索的气息还是能找到他,还不如看看这场大战到底是谁赢呢。

城外乱石滩旁,秦风跟红衣大判马力全开,打的是飞沙走石,阴气滚滚,阴间这么多年都没有这么实力相当的大战了,众鬼卒趴在城墙上看的极为过瘾。

“我去,那是谁?这么猛?”

“哇,好帅啊,要是他能赢了红衣大判我就嫁给他。”

一众男男女女鬼民鬼卒纷纷站在城墙上看着这场惊天大战。

一人一鬼终于几招下来看奈何不了对手,纷纷收招停于半空。

“你是哪家宗派的高徒,果然有些门道。”红衣大

判此时心中很是惊骇,这位年轻人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出头,实力竟然跟他不分上下,这得是什么门派势力才能培养出来的修炼天才。

秦风冷哼一声。

“你还不配知道我的门派。”

红衣大判哇哇大叫,气的大喊:“好小子,今天本判官就跟你大战三百个回合。”

秦风脸色一寒,冷笑道:“老子跟你玩腻了,你可以去死了。”

秦风手掐法诀,大声喝道:“真武三十六式,震字诀,九天玄雷!”

“轰隆”一声炸雷凭空出现,一道五彩神雷从天空中猛的朝红衣大判劈去,震的鬼卒鬼民们魂魄激荡,

弱小的直接魂飞魄散,马面也是一脸惊骇,他以为自己已经看清了秦风的实力,没想到秦风竟然能请来九天神雷,吓的马面双腿都在打着哆嗦。

红衣大判更是心如死灰,这一技天雷太恐怖了,他感觉自己只要被这雷沾上那么一下,立即就会魂飞魄散,红衣大判也不顾及形象了,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朝着天空劈出一刀,转身就想跑出战圈。

但九天玄雷速度异常惊人,哪是一个判官能躲掉的,眼看神雷就要劈中判官,场中突然出现10个人,纷纷抬手施放阴气,把红衣大判包裹其中。

热门小说推荐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神州雁回

神州雁回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奶爸的文艺人生

奶爸的文艺人生

粑粑!  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  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

重生日本当厨神

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为什么你会说番邦语?我姨娘教的。为什么你的乐器与别人的不一样?我姨娘给我做的。为什么你的羽毛能写字?我姨娘给我做的。这是温小六与别人的日常。后来温小六遇到了谢金科。...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