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第2页)

他说,我们一家人都是有骨气的人,就算是活活饿死,都不可能白白拿别人的钱。

他把文化人的清高看得比命都要重许多。

如果把活生生的人命和清高二字放在天平上,人命就会轻飘飘的升起来。

可他身上沾染的恶习,却是比夏天旱厕里的蛆虫都多。

明明认识字,却瞧不起村委会的工作。

明明有力气,却看不上工地上的重活。

明明事事都要靠着我妈,却还嫌我妈下地干活丢了他的人。

清高和骨气如果能当饭吃,谁又会惦记那一小块馒头!

我爸嘴里骂骂咧咧,脚下的动作却始终没停过。

他每落下一脚,都踏着扬起来的黄沙。

我咬着牙爬起来,瞄准了他的肚子,像炮弹一样一头就撞了上去。

他被我这突如其来的反抗弄的有些不知所措,他趔趄的后退几步。

我趴在地上,抓起馒头碎屑混着土就往嘴里塞。

膈嘴的小石子,发苦的沙子都没盖过馒头独有的甜。

我一股脑全咽了下去。

我爸反应过来骂道:“吐出来!吐出来!”

他狠狠的抽着我的脸,又气急败坏转身要回屋里拿竹条,我立刻撒开腿跑了出去。

等我爸再回过神,我已经跑去了地里。

半路上,正碰见我妈戴着草帽往回走。

我扑进了我妈怀里,我放声大哭:“爸打我,就因为村东的大婶给了一块馒头...”

“对不起妈妈,我本来想带回来给你吃的,可被爸踩烂了,我只能吃独食。”

我妈抱着我的手明显的顿了一下,她叹了一口气:“没事的,以后咱们会有好多好多的馒头,还会有肉包子和饺子...”

她拉着我走到树荫下,环顾四周看四下无人才从兜里摸出一块糖塞给我。

花花绿绿的彩纸包着一小块黑黢黢的东西。

我妈捻开彩纸,把黑黢黢的东西塞进了我嘴里。

她笑嘻嘻地说:“这是你最近从市里回来的姨妈带的好东西,叫巧克力,甜吗?”

苦苦的味道带着一点点甜。

我以前从没吃过,有种奇怪的好吃。

我砸吧着嘴意犹未尽。

她又说:“吃完了还有,姨妈那有好多,妈到时候再去给你拿。”

我和我妈在外面待到很晚才回家,专门挑着我爸喝多了睡熟的点。

第二天我就放暑假了,一清早,我妈就带着我去镇上卖菜。

我爸不许我妈搭别人家的三轮车,我妈每次去镇上只能骑十几公里的自行车。

卖菜的钱大部分都给了我爸,但我妈每次都会偷偷藏起来一部分。

抠出来几张毛票塞进她缝在内衣的口袋。

镇上卖菜的不止我们一家,我妈站在那卖力的吆喝,我就坐在地上吸溜着姨妈买给我的冰棍。

菜收拾得差不多了,我妈就带着我去姨妈开的理发店。

我妈张罗着让她给我弄一个市里小孩子们的时髦发型。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