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家里破产后,我和姐姐不得不做起了曾经我们看不起的工作。
上岗的第一天,经理就耳提面命地告诉我们:「干这一行的,最忌讳的只有两件事。」
「一是爱上客人。」
「二是忘记收钱。」
可最终,我还是没能守住自己的心,不仅爱上了那个满嘴谎言的客人。
还信了他说我和别人不一样的话。
1
「我说宋又晴,我们连自己都快养活不了了,你还想管那些小畜生呢。」
难得一天的休息,我照着管理正要提着猫粮下楼,却被坐在沙发上看书的姐姐出言讽刺道。
我没有回头,自顾自地换好鞋子后才回答:「我又没花你的钱,你少管我。」
出了门,感受着扑面而来的冷风,我轻轻呼了口气。
我和姐姐宋绮云本来也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却因为家里破产,一朝跌落尘埃。
按理说以我们的学历,哪怕是找一家小规模的公司上班,我们也不至于过成现在这样。
偏偏在我们宋家落魄后,当初那些对家一个个全上赶着来踩上几脚。
不论我们去做什么,他们总能想到办法去捣乱,以至于我和姐姐去年不是在找工作就是在找工作的路上。
最后逼不得已,我们在爸爸兄弟的介绍下做起了从前最看不起的工作——酒吧陪酒女。
姐姐总说这份工作下贱,可我却觉得,比起饿死在街头,如今我们能有吃的有住的就已经很不错了。
听着别人的嘲笑和辱骂我也不觉得难过,也不反驳,毕竟这些话,从我们家破产那天起我就听得多了。
我没有姐姐生得漂亮,因此哪怕我们做着同一份工作,她的待遇也比我要好得多。
带我们的经理都笑说,姐姐跟我不一样,她是高悬天上的月亮,只有不轻易给人得到,那些男人才会对她趋之若鹜。
所以姐姐只需要安静地保持高冷,做她的女神,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我比得分文不值。
我羡慕死了,那些人得不到姐姐就颤着我喝,让我和他们喝得一样醉醺醺的,然后又捧着我的脸叫着姐姐的名字。
可人与人终究是不一样的,我要活着,哪怕是让我敲碎我所有的自尊和傲骨,我都无所谓。
「宋又晴,你就不能有点骨气么?」
每到这时候,姐姐总会眼神轻蔑的看着我,像是在看什么肮脏的东西。
我倒是想学着她那样,把所有来找我的人都拒之门外,也做那冷如天仙般的人物。
但如果我不挣钱,我们又拿什么来生活?拿着那不值钱的尊严么?
2
但也许是姐姐的祈祷奏效了,真让她等来了一个对她为之倾倒的‘白马王子’。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夜晚,我们两姐妹如往常一样上班,刚换好衣服,却被经理带着进了一个总统包厢。
一进去,就看到被人群簇拥着坐在正中间的那个男人。
听经理说大家都叫他韩少,是从京市来玩的,让我们伺候好他。
我连声应是,而姐姐只当他和那些人没什么区别。
依旧端着她大小姐的架子,不卑不亢地对着韩少略微一皱眉:「韩少爷,我只玩游戏,不喝酒。」
一个陪酒的员工说自己不喝酒,这是多大的口气。
平凡的都市入门级小白领无意间得到一个神奇的珠子,给他的生活带来巨大的改变,混到美帝内部,开牧场,改良牛马,养点猛兽,伴着蓝天,雪山,还有青翠的草场,没事赶...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驰骋沙场的女将军夏慕穿书了,穿成同名炮灰。一个全网黑的十八线女星,因得罪大佬被丢到逃生综艺,参加完第一期节目,就被吓到离世。穿过来的夏慕正在去录制第一期节目的路上。看着高昂的违约费,夏慕决定信守承诺...
快穿反派终于黑化了是磬歌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快穿反派终于黑化了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快穿反派终于黑化了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快穿反派终于黑化了读者的观点。...
李默拿出自己抽中的因扎吉天赋卡,对梦想机道等我把这个天赋肝出来,能进球吧?梦想机点点头能,不过得跪着,吃不吃得到饼,得看人中场脸色。李默挠挠头,那不能啊,总不能穿一回就为了跪着进球吧,他又掏出自己抽中的另一张天赋卡,那这张你看怎么样?迪玛利亚?倒是能站着了,但你进不了太多球啊。我就想站着,还把球给进了,你看?梦想机一挥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一个巴洛特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别人穿越都是主角,自带金手指系统老爷爷,至不济来个炮灰翻身做主人也好啊!可是随翩穿越,却成了系统?别人家的系统都是神通广大呼风唤雨还自带商城,可是这个系统不仅没有金手指,还得给别人点金手指?!问题是我自己都没有啊?!当今万界戾气横行三观不正,去吧随翩,我们的口号是,消灭一切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