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11 章(第1页)

这只鸟真的很小,小到足以被中也用双手的掌心轻捂着,一路带回了家。

斑目一辉放下购物袋,先去打了盆温水,再接过那只小鸟,用拇指轻轻拨动绒毛、翅膀、爪子与喙部,确认伤口只在胸腹处有短促的一道,像是被什么东西剐蹭出来的。

中原中也站在旁边,专注看着他用棉签一点点擦干净凝固着血与灰尘的绒毛,用剪刀将伤口周边的羽根剪掉,再涂上碘伏消炎。

安静躺在斑目一辉手上的,柔软的小生命。

直到彻底将黑乎乎的灰与脏污洗干净后,中原中也才发现这只小鸟的全身几乎是雪白的,只在翅膀和背部有一点点黑褐色的绒毛。

“幸好伤口并不深,”斑目一辉将手中小小的一团放在临时找来的毛巾上,轻轻捂着吸干水分,“休息一段时间,应该就会没事了。”

中原中也看上去终于有点放松了,混杂着点说不明的情绪。

“想起自己了吗?”斑目一辉的感觉十分敏锐,语带笑意,“我也是这么把你抱回来的,第一口牛奶也是我喂的。”

“要给它也喂牛奶吗?”中原中也认真盯着那个被斑目一辉捂起来的小小毛巾包,“我记得那杯牛奶。”

那是他认为最美味的食物,再没有比它印象更深刻的存在。

——那是【中原中也】诞生于世的生命。

“我也不知道鸟能不能喝牛奶……”斑目一辉迟疑道,“但它应该会吃种子或者虫吧……”

记得他以前玩饥荒时,那些鸟就专门飞来飞去啄种子的……虫的推测则来自一句谚语: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毕竟他也没有养过鸟嘛。

等擦干绒毛后,斑目一辉摊开毛巾,露出里面依旧处于昏迷中的小鸟——下一刻,他诧异挑起眉梢。

这蓬松细软的洁白绒毛,这小小的爪子与短喙,这不过大半个巴掌的尺寸,这仿佛一个胖乎乎糯米团子的体型……

“原来是小肥啾啊。”斑目一辉发出声喃喃的惊叹。

中原中也:“……小肥啾?”

“北长尾山雀,”眼也不眨说出学名的斑目一辉用拇指摩挲了两下掌心中的小肥啾,喜爱之情溢于言表,“这可是世界上最萌的小鸟……”

当年的网络评选也有他一票!

中原中也眨了眨眼睛,他对【萌】这类新词语还没能在脑内产生具体的概念,但看斑目一辉难得流露出如此明显的情绪,于是也似懂非懂的点头认可他说的话。

既然是得他宠爱的小肥啾,斑目一辉将原本想法重新进行了慎重的规划。

没错……他想把小肥啾转化成鬼王的眷属。

虽然对中也崽说小肥啾休息一段时间就没事,但变成鬼王的他对生命与血液的气息很敏感,能够分辨出这只小肥啾内里的挫伤其实很严重,或许很难活下来。

但小肥啾毕竟身长只有十四厘米不到——这还是带尾巴量出来的,体重甚至仅有几克,如果直接喂血,毫无疑问它会被当场撑爆。

因此,他打算将一滴血混在大盆水里,将血液稀释到极限,然后每天喂一点点水,坚持二十天以上,用最慢也是最稳妥的方法积累小肥啾体内的鬼王细胞数量,直至摸索到成功被转化的临界点,使鬼王细胞数量过多时引发的烈性影响降到最低。

就像连续吃同一种药时,会在十五天以上产生耐药性,小肥啾的身体也可以慢慢产生对鬼王细胞的抗性——这样一来,就还有生存下去的机会。

虽然这么做需要很大的耐心,但这可是世界顶级萌鸟小肥啾,它值得!

不过,这个点子得偷偷摸摸的进行,不能被中也发现……

第一次喂水掌握不好分量,是斑目一辉最担心的时刻,幸好小肥啾最终安然无恙。

之后的过程就要顺利许多,他能感觉到躺在纸箱里昏睡的那小团毛绒绒一天比一天健康,心跳声逐渐清晰而稳定。

长时间的昏睡可能是因为鬼王血在缓慢进行转化,有一股隐约的联系开始牵在他与小肥啾之间,但全然受他桎梏。

这个月,斑目一辉都是在去打工前,特意给小肥啾准备好稀释了血的水再出门。

街上的环境越来越差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变多,且不局限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他甚至看到过有小孩被大人牵着,或者仅有小孩在马路上跑来跑去,大多都是面黄肌瘦。

店长也感叹过最近营收变少不说,店门口外等着捡过期食物的拾荒者也变多了,甚至还有几个看起来不那么怀好意的家伙。

“斑目君知道吗?”交接班时,店长大姐姐蹙着眉毛和他说道,“听说我们国家又打算在常暗岛开战了。”

“常暗岛?”斑目一辉摇了摇头。

“你还真是完全不关注战争时事呢……”店长大姐姐剥开口香糖的包装纸,边和他解释道,“那是突然出现在太平洋上的一座岛,据说只有黑夜没有白天。”

斑目一辉:“…………!”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