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0章夜之艳遇(第1页)

就这样,在思虑再三之后,我和奶奶最后决定雇佣店老板当我们苗疆之行的向导。

虽然我们知道以店老板的身家,根本就不会要我们的导游费。

但一码归一码,他要不要是他的事,但我们给不给却是我们的事。

所以,简单收拾来了一下东西,我们三人便坐上了店老板的越野车,前往苗疆地界的大门陆溪县城!

苗疆坐拥十万大山,地形复杂,虽从西南方向也可进入,但从cs市入苗疆地界,陆溪却是必经之路。

而cs市到陆溪这一段的道路蜿蜒盘旋,着实不太好走,一直到下午5点,我们三人才终是到达陆溪县城。

陆溪陆溪,正所谓地如其名,整个县城依山傍水,正是建在一条清澈的小溪之上。

而小溪两边,屹立着一排排古色古香的吊脚楼。

看起来,的确别有一番风味。

在来时的车上,店老板简单的向我们介绍过过这座小县城的由来。

说是四百年前,苗疆地界内,有一对男女相爱了,但他们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寨子。

本来,不同苗寨之间互相通婚是很正常的事,但偏偏这对男女所在的两个寨子自古以来就立下了老死不相往来

的誓言,于是他们只能暗中偷偷往来。

直到有一年,女孩所在的寨子里闹了瘟疫,死了很多人。

偏偏这时候,有人揭发了这对男女的事,寨子里的人便觉得是女孩枉顾祖先留下来的誓言,得罪了老天爷,所以老天爷才用瘟疫来惩罚他们。

于是当夜便将女孩浸猪笼,绑上大石块,丢入河中。

只可惜老天有眼,女孩脚上绑着的那块石头在不知不觉中居然松了。

她被水流沿着河道冲下,慢慢漂到了如今的陆溪地界,被一个行走江湖的郎中所救。

郎中将她治好,让她暂无性命之忧,却也告知了她一个晴天霹雳她怀了那个男孩的骨肉!

女孩不知所措,在当时的人看来,她在水中泡了那么久,腹中的孩子居然没死,只能说明这孩子是老天爷赐给她的,是万万不能打掉的。

所以,将伤养好之后,她便偷偷返回了男孩所在的苗寨,想将怀孕之事告知与他。

可谁知,她到达苗寨的时候,正巧碰到男孩迎娶他所在的苗寨寨主的女儿。

原来,她和男孩私会的事,正是他故意泄露出去的,目的就是为了摆脱女孩,从而迎娶寨主的女儿,成为寨主下一任的继承人。

女孩气急攻心,从此便恨上了男孩,开始处心积虑的想要报复他。

但苗寨素来防守严密,能混进去已属不易,想在里面杀人,却是极其不易。

三年过去了,女孩始终没有找到机会杀死男孩。

直到后来,女孩从郎中那里得知了一个法门,那便是可用自己的人皮作鼓,人骨作笛,只要笛鼓合奏之声被生前所恨之人听到,那此人不出三日必暴毙而亡。

得知这个法门,女孩十分高兴,只要能报仇,她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

于是,便请求郎中将自己做成这两样东西。

郎中起初不肯,可却也不愿女孩终日活在仇恨之中,只得应了她的要求。

最后,女孩欣然赴死,却终究还是没能报仇。

因为,那个法门,本就是郎中故意骗她的。

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一面精美的人皮鼓和人骨笛。

传闻,有了这两样东西,便可自由沟通阴阳。

而那个郎中,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郎中,而是附近一个苗寨里被赶出寨子的巫师。

热门小说推荐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富贵不能吟

富贵不能吟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农女:疯批相公娇弱可欺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侯门娇女狠角色

侯门娇女狠角色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