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禁地之秘(第1页)

鲜血溅开,一只胳膊飞向半空中,在那些男女石化般的表情中落在了地上。

煞雪公子连连后退,捂着断裂的胳膊,一张脸因为剧痛而变得扭曲。

他睁着惊恐的眼,盯着白夜,瞳珠内满是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这不可能,我花了十年心血养的心剑,怎么连你的肉身都破不掉?这不可能!”煞雪公子声音惊颤,之前的淡定再也保持不住了。

却见白夜伸出手,从内衣里掏出一面破碎的铜镜,丢在地上。

“是这件法宝抵挡了心剑的攻击?”煞雪公子呢喃。

“这件法宝名为玄武护心镜,是陛下赏赐给大比第一的法宝。琅琊级的魂器,抵挡你一次心剑攻击,应该绰绰有余。”白夜淡道。

煞雪公子一听,那张脸极为精彩。

大比第一的宝贝!

白夜居然用大比第一所得的宝贝,将他击败。

虽然魂器是外物,但他的心剑不也是外物么?现在煞雪公子一臂断裂,而且断的是那握剑之手,与白夜交手,根本毫无胜算。

他,已经败了。

让煞雪公子根本没想到的是,他败在了大比至宝上。

“琅琊级琅琊级的至宝?以往的大比第一,根本不可能赏赐琅琊级的至宝,为何会赐予你此等宝贝?不可能”煞雪公子嘴唇哆嗦,过度的失血已经让他身躯溢出虚弱起来。

“所以,结束了!”

白夜踏步走去,软剑轻扬,那锋利的剑锋正对煞雪公子的颈脖。

“大哥!”

那边十几名男女纷纷冲了过来,竟直接排成阵型,围向白夜。

“虽然我败了!不过,只要你死在这里,那我败给你的事情就不会有人知道。”

煞雪公子眼中突然闪过恶毒之光,他作为王都传说,败绩不可有,否则名声尽毁,所以,必须要在这里毁掉这位三生天魂的妖孽天才。

“灵动剑阵!斩杀此人!”

煞雪公子大喝。

“要杀我?恐怕你们要付出不少代价。”

白夜淡道,神情没有丝毫的紧张,他双脚一点,凌空挥舞软剑。

铿铿

数记剑气从软剑中飞出,直斩人群。

人群立刻散开,剑气轰在大地,炸裂开来,恐怖的气浪将人群掀翻。

白夜已经完全掌握了九魂剑诀的第一式,如今已是剑魂境,他每日悟剑练剑,常年以往利用大势模拟战斗,对魂气与剑法的链接已达到完美无瑕的地步。

“都住手!”

就在这时,远处那与落不换站于一处的俊秀青年大喝一声。

人们停下身躯,却感受到一股恐怖的气息朝这荡来。

白夜顺着气息望去,才发现岸边那几百名散发着绝魂境气息的怪人已经登上小岛,朝这边冲来。

“煞雪公子的魂技的确出神入化,寒气逼人,连这岩浆也被你冷却,那些存在于禁地内的怪人顺着这些冷却下来的岩浆朝这杀来,它们虽然不会使用魂技,可它们的魂气极度可怕,每一名都是绝魂境的实力,若你们还在这里厮杀,那我们将无人幸免,全部被他们斩杀!”

俊秀男子说道。

白夜眉头微皱,没有说话。

热门小说推荐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神州雁回

神州雁回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奶爸的文艺人生

奶爸的文艺人生

粑粑!  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  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

重生日本当厨神

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为什么你会说番邦语?我姨娘教的。为什么你的乐器与别人的不一样?我姨娘给我做的。为什么你的羽毛能写字?我姨娘给我做的。这是温小六与别人的日常。后来温小六遇到了谢金科。...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