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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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他抚了抚乌鸟的羽毛,似雀似鸦的鸟儿垂下头,目光沉静:“只是可怜了鸑鷟,尾羽几乎被烧光了。”

亭外黑雾晃动着,逄风郑重地道了声谢。

“这次,他险些认出来你,”太山君抬起眼,神色罕见带了几分认真,“我用判官笔和丁兰尺暂改了你的命格,才遮盖了他与你魂魄的连结。但我也只能最后帮你这一次了。”

他苦笑道:“你知道的……我们这些人生来就活在祂的法度下,这次已经是逾矩了。”

逄风道:“已是让府君费心了。”

太山君挥了挥宽衣袖,紫金云气铺设的大道便从亭子蔓延开来。他又恢复了那散漫的模样:“风兄,此次别过,便不知何日再见了。提醒你一句,小心你那条狗罢,比起二百年前,他如今更疯了。”

“幽冥大梦,回阳间自会忘却,希望风兄下次前来,能记住我的名字。”

结果他最后的话还没说出口,逄风身影已消失在缥缈的云气中。

“没良心的,”太山君念叨着,一句传音却飘飘忽忽到了耳畔。

“这次我欠你的,谢兄。”

他愣了好久,才自言自语道:“没想到真能记住……这可要了命了。”

“没准他真有希望,终结这一切罢……”

他将手放在自己咽喉上。

第6章丹景

云桂客栈的老板娘,今日迎来了几个稀客。

客栈名字取了“一步登云,蟾宫折桂”之意,也算讨个彩头。尽管沛城任何一个铺子,名字都或多或少与登云成仙有关。

作为凡人,能在鱼龙混杂的沛城开得下去铺子,定非等闲之辈。老板娘从沛城还叫沛县的时候干起,亲历了这沛城的地皮从十几两没人要到千金难换。她丈夫死在风灾里,只剩下寡母。然而她却是个有生意头脑的人,眼光犀利得很,又爽利大方。云桂多修了几间下人房,专供捉襟见肘的人住,还会提供些简单的吃食。

这并不是无谓的善举,老板娘精明得很,这对她来说不过是一桩无本万利的买卖。在沛城,哪怕是一条是条泥里钻的泥鳅,也兴许腾云化龙。也多亏了她广交朋友,这孤儿寡母才能从周遭的狼贪虎视中保下这间客栈。

干了这么多年买卖,她的眼光可谓毒辣,一打眼,就大致明了这四人的身份。

为首的银发青年怀中揽了个人,急匆匆摔出一丸丹药,便冲她要最贵的客房。那丹药用剔透的白玉葫芦装着,丹气几乎要散溢出来。

贵客,绝对是贵客。

老板娘见了太多仙人吹嘘一通,却拿不出钱的窘态。在她眼中,仙人也不过是有了神通的凡人罢了。她又扫了一眼那人怀中的人——脸被遮住了,只露出半截病白的颈,颈上还套着青黑的勒痕。修士与凡人看对眼进而干柴烈火的事情,在沛城并不稀奇。这下她更确认了这人必是个仙人中的纨绔。

没想到仙人老爷玩得这么大,她暗自嘀咕着。

剩下两个人就更好认了,一身素净青衣的持扇仙人先是训了那银发青年,又温声向她道歉,央求请他们加价开间客房。话语虽是和煦如风,却带着些不容推拒的意味。

显然这青衣仙人才是主事的,另一位道君想必是他的师弟。师弟玩大了惹出了祸事,师兄不得不收拾烂摊子。老板娘暗暗想着,麻利地喊小二开了两间上房,又嘱咐送壶补身养气的药汤上去。

至于陈二刀,老板娘打眼一看,他就是个下仆。

……

逄风迷迷糊糊间看到了一团白绒绒的东西。

伥鬼本已凉透的血似乎热了起来,在心尖上滚了两圈。大抵是识魂刚刚归体,思绪尚且混沌,他看了好一会,才迟钝地反应过来,那原是个毛绒绒的脑袋。

他望着,想着,突然就忆起了一些久远的的往事。

这琐碎旧事即便他记忆无损,想必也不会记得了。可这早该被遗忘的过往此时却纷至沓来,胀满了冷掉的心室。

狼崽刚满一个月的时候,同小狗几乎没什么差别。它的耳朵还没立起,软趴趴地垂在脑袋上。宫人都把它当成小狗逗弄,几乎没人信它是条狼。

小狼咿咿呀呀地追着他们咬,乳牙虽不尖,却也咬疼了宫人,于是被狠狠摔在地上。

它愣是一声没吭,自己舔舐伤腿。直到逄风吹熄烛火的时候,才注意到桌下藏了只瘸腿的小狼。它的腿骨断了,双眼却依旧倔强地闪着荧荧绿光。

逄风将它抱了回去,用灵力治了伤腿。些许是它实在太痛了,这一夜幼狼并没跑走。而在他枕边睡了过去。它将自己蜷缩成一团,耳朵竖着,稍有点风吹草动都会惊醒。自然逄风这一夜睡得也不算安稳——它在梦中时不时地挣动身子,发出低低的哀鸣。

逄风醒来时,枕边的白团子已经不在了,只有被褥上的余温证实这并非梦境。

这是狼唯一一次在他身边入眠,在这之后他也曾以魂契逼迫狼卧在他身边。只是逄风一直知道,狼从未真正睡去。

他用目光一寸寸描摹过枕边的人。那人银发未束,凌乱散在脑后,几撮碎发在头顶倔强地翘着,一双金绿的眼,瞳仁是纯黑的,像极了砚台中刚化开的松烟墨。

他从未见过南离化形之后的样子。可此刻心中却升起了一种奇异的悸动感:南离化作人,就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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