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一十三章 努马塞卡(第1页)

“它长的很快,我也没办法,老是换衣服太麻烦。”艾斯德斯带着一点炫耀说道,她也没想到自己的发育好像还挺有潜力,如果是以前或许还会觉得有些碍事影响行动,但现在正好有了用武之地。

“扣上,你不会觉得这样穿衣服很雅观吧。”夏格脸色一黑,这家伙到了外面就自信起来了,看来是通过虐菜找准了自己在食物链里的地位,的确,哪怕仅仅只有十六岁,她也算是帝国里无可指摘的强者,尤其是在专业训练之后。

“好吧。”艾斯德斯说完低头系好扣子,她之前也没这样,这是特意为某人作出的准备,毕竟在城堡的时候她就摸透了一些对方的性子,目前反响还不错,要是见面一句真漂亮才是完蛋。

“军队呢?”艾斯德斯问。

“我只带了无面人和骑兵,总共一万六千人,准备先去塞外建立前哨营地,主力还在路上,他们的速度太慢。”夏格回答。

“我需要做什么?”艾斯德斯知道对方提前联系自己一定是有事要吩咐。

“后勤会在这里汇拢,你负责粮草安全。”

贵族们通过长时间的联姻使关系结成了一张网,只要资金充足,秋收之后粮草的数量问题不必担忧,但补给线太过分散,开战之前要整合一下,有艾斯德斯在这里看着夏格才算放心。

“明白,但要塞的正兵只有十万,归我调遣的只有一万五,编制里许多份额都被贵族分走了。”艾斯德斯的意思是贵族们的私军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原本的塞兵,边塞养不起就只能出此下策,其中以经济最发达的北郡吃下的最多。

当然,总督和其他高层贪污军费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贵族想要得到塞兵肯定是要送礼的。

“有两千无面人同样负责后勤,划你麾下。”

“那就没问题了。”

远处尘土飞扬,密集的马蹄声和沉重的踏地声响起,前锋军快速接近要塞,夏格的身影又突然消失。

艾斯德斯见状返回要塞准备人手,这件事要和总督说一下,但容不得他拒绝,那个醉生梦死只会捞钱的家伙应该也无所谓,稍后还要搭建营地。

……

北地塞外的气温很低,境内好歹还算秋天,可这里已经刮起寒风,牧场在这个季节会逐渐消退,一旦入冬下雪,异民族几乎会完全失去食物来源,而此时畜养了一年的牲畜就排上了用场,作为补充,南下劫掠也是储备物资的重要方式。

塞外天高地远,视野极为开阔,夏格知道当前锋军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就已经被异民族的斥候发现了,生存压力让他们和帝国处于完全不同的状态。

前锋军顺着塞外最大的多玛河前进,下午的时候开始安营扎寨,由于树木稀缺只能砌土墙,速度也因此慢了下来,不过也好等主力跟上汇合。

异民族要塞首都,巴托城。

长时间和帝国接壤使异民族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帝国的组织方式,此时的他们已经不算真正的游牧民族,正在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向集权方向发展,异民族贵人们住进了城市,只有平民才会住那些游牧包。

首都中心的大殿,墙壁朴素甚至凹凸不平,殿内两排大火盆散发着温度,一个垂垂老矣的男人眯着眼睛坐在兽皮大椅上,仿佛随时都能睡过去。

脸颊赤红的壮汉单膝跪地,说道:“王,帝国的军队已经走出边塞,目前正沿着多玛河缓慢前进,为首的是名叫巴鲁斯特的子爵,骑兵一万余,根据边塞中暗子传回来的消息,对方后勤大营选在了塞城附近,五十万大军的旗号中正兵只有不到八万。”

老人摇头失笑,真的不是他看不起帝国,那个蔚然大物固然可怕,但根子里已经千疮百孔了,各地官员和友军帮忙遮掩动向和规模是义务,但现在反倒卖的干干净净。

“要求呢。”

“今年的游掠关照他对手的领地。”

老人微微点头,小事,一起弄掉就好了,排队求着合作的贵族不少,没必要在乎那一两个的死活。

“打吗?”老人故意向旁边座椅上的年轻人问,很难想象一个组织首领还健在的时候有人和他并肩而坐,而且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兵戈

操于人手,简直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但实际上老人真的为自己还活着感到一些苦恼,随便死掉他又有点不甘,年轻人是他的儿子,无论武艺还是谋略都无人能出其右,族内的大祭司预言他将颠覆帝国,带领民族走向辉煌。

殿下的文武都习惯性的默然不语,他们知道以后的首领是谁,也知道一切都是老人有意为之,同时他们也对未来饱含期待。

“不打。”努马-塞卡说道。

“好。”老人笑着大喊,他的倾向是打,毕竟不能让帝国的那股子精气神起来,但既然儿子说不打,那就不打。

“殿下英明。”文武齐声附和,当一个人总是正确的,那么他的话就充满了可信度,不理解一定是自己的问题。

努马-塞卡无奈地看着这一幕,尽管不是第一次了,但终究还是很难习惯,这种信任的重量让他压力很大。

“帝国南方反抗军的规模不断壮大,奥内斯特的政变无疑是加了一把火,他们前些日子和我们立下同盟,此时只需要静静等待,在必要的时候给予帝国压力即可,等布德老死,反抗军估计会正式造反,到时候我们最差也能得到北境,这次的帝国军先看看他们走到哪,如果补给线过长的话再试一下,拖的时间越久他们的后勤压力就越大,主动迎敌不值得也没必要,我觉得依托要塞建立防线就差不多了。”

努马-塞卡觉得自己还是喜欢稳一点,因为他不能出错,而且现在也不适合引起帝国的注意力,仅仅停留在边患的程度就很危险了,应该先让反抗军冲在前面。

游掠是物资匮乏的必然结果,不然他连骑兵都不想派出去。

“殿下英明。”

仍然是毫无营养的吹捧,这让努马有些皱眉,最肥的羊会被狼最先盯上,名声大不一定是好事,帝国很可能会觉得他是个威胁而先对付他,但他无能为力,嘴长在别人身上,总不能因为谁说好话就杀了他吧。

而以异民族的继承习惯,藏拙他根本活不到这个时候。

热门小说推荐
华娱之从演皇帝起家

华娱之从演皇帝起家

如果你能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为龙老大的侄子,那时你是会选择继续日复一日的生活?还是选择光彩夺目的人生?我不知道,但我选择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817592675群号八一七五九二六七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华娱之从演皇帝起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霍三爷,宠妻请克制

霍三爷,宠妻请克制

温情打死也没想到,自己竟睡了死对头,北城商业巨擘霍庭深。原以为是冤家路窄,却不想,竟成就了一段‘绝配’姻缘。某日,记者专访。霍先生,我想替广大女性同胞问一下,您最喜欢什么样的女生。我老婆那样儿...

药尊你家媳妇有点皮

药尊你家媳妇有点皮

关于药尊你家媳妇有点皮她,现代伪装者,只为钱而活,凭借超人的记忆力,能够轻松的伪装成任何人,任何职业,而她甚至不用变化容貌,就可以用自身气质的转换让人产生错觉,就是这样一个伪装者,终究败在了自己的至亲的手上,或许因她和已逝去的‘叶三’拥有相同的经历与背叛,才会让她在异世重生,成为了天恒国最卑微的公主。什么?同脸不同命?凭啥他叶天恒就是绝世天才,她叶三这个双胞胎妹妹就是一个有娘生没爹爱的绝世大废材?心脉受损,命不久矣?亲...

我成了少女的守护灵

我成了少女的守护灵

他,无名无姓,代号十三。先天剑骨之身,七窍玲珑之心,被神殿收养,以非人之法养大,号称兵人!无亲,无友,无师长杀神,杀佛,杀阎王,只是一尊没有任何感情的杀戮机器。但有这么一天,一个祭坛出现在他面前他短暂的投影到另一个世界,召唤他的是一个蠢萌的小姑凉,自称来自地球,穿越到了这个以守护灵为根本的异界。哥哥,你别走!带带我嘛!和我订立契约成为我的本命守护灵!我可是有系统的人!系统可说了,只要绑定成功,就有新手礼包。赐福守护灵真实伤害天赋,无时空限制的真实伤害!在你原本的那个世界也有效哦!真实伤害懂不懂?无视防御!超厉害的!她以为十三是因为赐福才答应的,其实他只不过是太无聊了而已。在这蠢萌灵师的影响下,他有了名字,渐渐也从一尊冰冷杀戮机器变成了一个人神主十三,你干嘛!他不答,只一剑斩出...

重生98,崛起从敲微软竹杠开始

重生98,崛起从敲微软竹杠开始

1998年有什么?有刚出现的阿里巴巴和鹅厂。有余波仍在的亚洲金融危机。陆逸明重生而来,追寻逝去的一切。...

美人眸

美人眸

自打出生就被养在乡下的长平候府三姑娘沈绛,突然梦到亲爹下狱,候府一夜之间抄家夺爵,她自己更是在进京救爹被人害死。醒来时,她还庆幸只是个梦。谁知第二天,京城八百里加急消息传来,亲爹下狱,候府抄家都应验了。现在只剩下她进京救爹被害死这条这京城还敢去吗?去!所有人都等着长平候府这位在乡下养大的三姑娘,被践踏在泥里,结果等着等着沈绛已经仗着梦境,结交完未来各路大人物。现在只是七品的未来阁臣家道中落的少年将军走马斗鸡混吃等死的首富她把自己的小池塘喂成了一片汪洋大海。唯有对那位在别人嘴里一会儿光风霁月如神佛,一会儿偏执阴鸷的郢王世子谢珣,敬而远之。对此,沈绛坦言这种传闻差异过大,人设崩如疯狗的人,可见其性情实在阴晴不定,不可深交。直到她发现隔壁那位她进京路上顺手救下的,长相俊美,清冷出尘,还做一手好菜的落魄公子的真实身份。哦豁,这人竟还有两幅面孔呢。直至这位世子殿下终于统一人设,彻底变成权倾朝野,杀伐决断的大魔王他将人掳到府上,笑容温柔而放肆的看着面前的小姑娘。三姑娘若想杀谁,我来举刀。小剧场进京后沈绛才发现,这里犹如巨大赌场。买定离手,不容反悔。赢家扶摇直上,输者杀头流放...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