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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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第2章

两番权衡后,温廷安冒着彻骨的风雪,挑住长灯,直直行至沈云升前,烛火在夤夜里**来晃去,她的心亦是跳得又快又急,王冕劝解主子不得,只好兜着雪篷跟随前去。

沈云升自然也看到主仆二人,一豆澄黄的灯火间,映着少年纤瘦修直的身影,此人眉眸与指根,一并遭大雪冻得晕红,身板却挺得无比俏直,惹目的紫衣罩身,显得有几分簪缨子弟的英魄。

温廷安先是自报家门,再是道清来意:“家弟遭了歹人算计,眼下正困于深山冷谷之中,而我此行来得匆促,只捎了名随扈,不知大哥行猎时是否看到了家弟,若能提供线索一二,我定当重金酬谢。”

王冕不可置信地看了主子一眼,大少爷自己犯下的祸儿,轻描淡写借了一个莫须有的歹人,便将自己的罪咎摘得干干净净,太厉害了,再者,大少爷何时对外人说话,变得如此咬文嚼字了?

沈云升对温家有深刻印象,洛阳城内的钟鸣鼎食之家,更是名副其实的科举大族,崇国公府往上历数三代,皆是名留青史的宰臣卿相,极为受远亲近邻的敬重。自幼时起,他便听老父念叨过,老国公爷温青松是大邺开国重臣,是朝中的右党,颇受官家与东宫器重,虽说近年以来温氏渐有式微之势,若他能高中金榜,被崇国公相中,当个倒插门的赘婿,那今后求仕之路,将是一片光明坦途。

沈云升对这番话生了厌离之心,读书是为了继绝学,为了开太平,为官是为了治世,为了民生,他骨子清傲,怎么能与那些纨绔子弟为伍?

眼前人还是崇国公府的嫡长孙,沈云升沉寂地看了温廷安一眼,少年斯文俊雅,没有预想中的纨绔习气,沈云升信手将野兔子往腰后一掼,背过身去,摸出一壶热酒,灌了喉咙,接着朝着风气灯吐去,趁着灯火盛明,他一边朝着来途走,扶稳斗笠,一边淡声道:“酬金什么的就免了,这峨山我摩挲过一遍,你们跟紧了。”

温廷安舒一口气,雅声言谢,捏紧了灯杆跟在他身后,王冕附在旁侧,面露嫌色,低声不悦地咕哝道:“这人是从南下庳湿之地来的罢,话有乡腔,衣着破旧,举止还如此粗鲁,那手没濯过,便直接将死畜生往衣后一束,真是脏死了,农门来的土鳖,就是如此没教养……”

温廷安拿起折扇,不轻不重敲了王冕脑袋一下,王冕哎哟了声,刚想说话,却看见主子收敛了笑意的寂眸,“嘴不会说话,就缝上。”

王冕委屈道:“少爷,本来就是嘛,那个姓沈的,看起来不尊重您,长得也不像什么好人,万一他把咱们拐到大山坳可该怎么办?”

温廷安眉心紧蹙,却是失笑:“不大可能的,人家是秀才出身,腹有诗书气自华,你切不可管中窥豹,以貌取人。”

更要紧地是,沈云升可是三个月后的新科状元郎,十年寒窗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登马游京之时,都快被无数女子的香帕淹没了,诸多达官贵族榜下捉他为婿,争得头破血流。而沈云升高中之时,恰是她温廷安灾厄的开始。

甫思及此,温廷安整个人复又揪急起来,心脏如被热油闷烤,一心想着快些寻着温廷舜,想事之时,没发觉一直在前头探路的沈云升,凝了她一眼。

一行三人沿着雪道进入深谷,山道崎岖陡峭,温廷安蹚着厚达半尺的雪,寻溯着原书记忆,步出一二里,跟着沈云升约莫一刻钟,弯弯绕绕,终于寻到一处隐秘的岩洞里,洞窟上的雪,溅有血沫子。

沈云升摸出火折子,温热火光在洞穴里,撬开了一片湿重沉闷的晦暗,将洞内的景致照彻得一览无余。

仅一眼,温廷安悉身的血液,凝冻住了。

洞内弥漫着腥稠的血腥气息,晕厥在血滩之上的少年,象征身份的一鼎玉冠,被人践踏成了破铜碎铁,发丝泼墨似的凌乱,搅缠在冰冷的地上,原是象牙白的束带绸衣上,尽是触目惊心的血污,衣袍下裾处,他的双腿以一种畸形的姿势扭在一边,可以想象得到,那一帮打手,下了多重的狠手。

与身上狼狈反衬的是,温廷舜的皮相极好,面皎皎若中秋之月,眉鬓硬朗若松山之雪,五官似是经过天人精雕巧琢,寻不出一丝一毫的瑕疵,看着煞是养眼,不过,他的骨相带了些沉鸷之气,眉心和唇角处,都攒着一股冷野与狠劲,尤其是额庭处捱到的血色刀疤,显出三两分骇人的戾色,让人倍觉畏意,不大好相处的感觉。

非要做个譬喻的话,沈云升是扶疏的松,高旷疏逸,那么温廷舜便是潦烈的火,尽是疯狠,两人气质全然不一样。

见到温廷舜这般惨状,温廷安身子不受控地发颤,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她蹲住身子,先在他脖颈处的脉搏拭了一下,脉象越来越弱了,她的手又轻轻覆在额庭处,他体温低得厉害,正发着高烧,身体又冷又僵又硬,庶几与冰坨无异。

温廷安将毛氅罩在了温廷舜身上,将其裹得严严实实,王冕本欲来抬人,却被她劝阻了,温廷安平和地看向沈云升:“沈大哥,能再帮帮忙吗?”

她与王冕皆不通医理,而沈云升的老父是庆州地县府衙一带的老中医,对医治腿骨很有造诣,沈云升幼时被逼着背过《黄帝内经》与《伤寒杂病论》,也接触过像温廷舜这种遭际的人。

再者是,大邺近年以来,诸多州路伤寒与瘟疫频发,官家不仅重视四书五经与历代国史,也将医道列为书生们该去研习的学问。

门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温廷安不是一位爱逞能的人,她贵有自知之明,内行的事,要交给内行的人来做。

王冕有些不太信任,跟温廷安挤眉弄眼:“这姓沈的能行吗,感觉不大靠谱?要不咱们去寻个大夫来吧……”

温廷安捋平了呼吸:“他一定可以的,你去看守洞口吧,别多话了。”

面对此情此景,好在沈云升足够镇定,淡淡看了温廷安的面容一眼,什么也没问,先摸出随身带的刀具还有酒壶,烈火火舌舔过刀尖,刀尖润过烈酒,空气里,先是响起了裂帛之声,再是响起了骨窝啪啪扳正之响,场景惹人心惊胆颤,温廷安一直捏着袖袂,为温廷舜拭汗,她看到他的眉心微颤,晓得他应当是恢复了几分意识,但他并没有睁开眼。

个把时辰过去后,温廷舜的腿勉勉强强保住,情势还不算太糟糕,沈云升满手蘸了血,欲用衣袂胡乱擦擦,却见温廷安给他递了一张丝帕,丝帕是满绣银缎,材质极好,沈云升薄唇微抿成一线,没接过:“我一介乡野粗人,消受不起朱门之家的贵物。”

朱门,是朱门酒肉臭的朱门。

他一定是听到了王冕的话,是以,才会这样说,话里有影射之意。

“沈大哥,您是误会了,那傔从嘴上没有把门,心直口快,但本心是不坏的,望您别把这些话放心上去。”

温廷安还想再解释什么,但见沈云升笑了笑,摇了摇头,徐缓撩袍起身,交代了一些注意事宜,便大步往洞口去了,说救人就只是救人罢了,一点寒暄都不愿给,说一不二,性子耿直,如松如竹。

末了,她好像听他沉声道了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门对门,户对户,院对院,一如竹门对竹门,朱门对朱门,两重门之间,相隔的是一道无法逾越的天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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