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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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4野外(第1页)

远处江族府内,有老人朝广场上隔空望来,因为大阵启动了它最强的一击,很多年来,大阵都处于沉寂状态,更别说爆发出最强威势了。“老七,去东广场看一下,是何方妖孽在作乱。”老者语气平缓的对一青年男子说道。他没有让老七动手杀死作乱者,是因为他对自己布下的大阵有足够的信心,足以降服任何来犯者。孤雁看着粗大又充满灭世威严的雷电,心中无惧,一双秀拳紧握的她,脑袋微微后仰,眼睛里有光芒射出来。

此刻,孤雁体内的血液开始逆流,像是有条小鱼在逆流而上,搏击巨浪,最后化作遮天蔽日的大鲲,杀入茫茫大洋。又仿佛在追溯时光的路途,逆流而上,一种古朴而又庄严神圣的光芒自孤雁身上亮起,缓缓的,就这么禁锢住了时光一般,铺天盖地般的撑开了这片空间。此刻,即使隔着很远的人,都看到了这耀眼的光芒。“觉醒,混血力量!”孤雁平静的说着,此刻的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气质更加出众,头发更加鲜红,像个红发女巫一般妖艳,美丽中透着一股肃杀之气。远处眼都不眨的雷非,虽然也隔着很远,但是他却格外清晰的听见了红发女孩用祭祀一样的口吻说的那句“觉醒,混血力量”。雷非的体内有一股热浪在翻滚,像是受到了某种召唤和指引。

那是伙伴在召唤啊。“她是混血种,也是猎人,一家人啊”!“必须救下她”!雷非在心中已经做了决定,此刻正焦急的想着办法。觉醒后的孤雁全身上下布满了无数细密的金属光泽,那些光芒是由无数缭绕的雷电形成的,它们像是一片又一片的鳞片。“轰”。那条贯穿天地的粗大雷电朝孤雁劈来,孤雁仰头而视,双手捏拳印,奋力一击。虚空暴鸣不已,隐隐间有丝丝裂缝出现,孤雁站在原地没动,那雷电却被打散了许多。这时那个叫老七的中年男子也赶了过来,望着被电芒淹没的广场,那个独立在其中的少女,老七眉头一皱。“居然是个年轻的混血种,我要是能够将其捕获,献给族上,三叔公说不定能够赐下我一套完整的大阵之法呢,只是,混血种战力惊人,不太好捕获啊。”空中雷电再次聚集,更加粗大,威力更甚之前。这次孤雁抢先出手,因为她真的不能再耗下去了,觉醒对身体的要求非常高,消耗极大。双手结印,纵身跃起,孤雁居然抓起了雷电的一端,狠狠的抽向一根石柱,一头黑鹰俯冲下来,极力阻止。“轰”。黑鹰被抽中,顿时一边的翅膀炸开。

见空中九头凶兽图腾的位置已经被打乱,孤雁知道时机来了。“给我破!”孤雁一声大喝,身后出现一对雷霆翅膀,带着她冲向空中,并且手持粗大雷电,狠狠的扫去。石柱被砸飞,在空中爆碎,可是,很快又能看到,那些碎片在重组,归位,立在广场上岿然不动。原来,就在刚才,那个被称为老七的中年人又叫来了数人,此刻他们正在远处合力催动法阵。这股力量可是比法阵自身要强大数倍啊。“可恶,真卑鄙!”在远处的雷非皱起了眉头。几个中年人居然合力欺负一个少女,这种事,谁能忍!雷非在寻找着什么,因为此刻躲在远处围观的,越来越多的是那些大族中的少年,那些人听到消息后,怎么可能徒步前来观战呢。雷非已经打定了注意,他要偷一头,哦不对,是偷偷地借一头速度够快的坐骑,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救出红衣女孩来。空中肆意咆哮的九头凶兽图腾印,此刻被孤雁击飞,化作虚影消散,可是下一刻,石柱上的图腾再次冲起,这就是有人力催动大阵后的可怕之处。孤雁披头散发,进入狂暴状态,手捏拳印,进身轰向石柱。轰。石柱再次爆碎,虽然在下一刻又重组起来,可是远处的几位中年人还是不免倒吸一口凉气。“这就是混血种具有的力量么?”“真是令人眼红呐”。“这名女子也就是处在凝气境而已,可是试问,家族中又有哪名凝气境的天才少年能够与之抗衡。”

“是呀,估计也就是当年的羽儿在凝气境的时候,有如此威慑力了。”孤雁的额头上出现了汗珠,很明显她的混血力量在消退,身体承受的负荷越来越大。“不行,不能在耗下去了,这帮江族老贼太可恶,今日欺我之罪,他日我孤雁必将登门讨清”。孤雁转身,猛力煽动雷霆翅,就要遁走。老七眼睛火热,眼见这个混血少女就要支撑不住了,怎能允许她就此遁走呢。“哪里走,放弃抵抗吧妖孽”。老七忍不住动手了,他远远的伸出手臂,那手臂迅速变大,撑开了天幕,掌中有一座银色囚笼,仿佛有拦截一切之威,小小的孤雁又怎能躲过呢。“天哪,这就是大人物的手段吗,简直太强大了,无法直视啊!”很远处那些观战的少年天才们,一个个兴奋的大叫了起来。此刻的他们,只为见到了这难得一见的实战而感到庆幸与骄傲,却忘了这一战是有多么的令人不齿。只有雷非一个人,皱起了眉头,望着这惊世一击,长辈人物都出手了,一个小小的女孩,又怎能躲的过呢。可是雷非并没有放弃,他已经偷偷地借到了一头坐骑,那是一头骨鹰。骨鹰没什么战斗力,但速度极快,防御力惊人,在大陆上被广用于运送物资。

遮天蔽日的大手抓来,孤雁转身回击,作为一名混血种,生命中就从来没有放弃这个概念,哪怕是最后的时刻。“轰”,一声巨大的暴鸣声从天际传来。就在大手囚笼即将收押孤雁的时候,一道无比霸烈的雷电撕裂虚空,轰在老七的大手上,顿时那无比庞大的大手炸开,当即化作了碎片。而老七那条真实的手臂,也炸的粉碎。“是大荒公则,老七,你这么冲动干嘛”。一名中年人皱起了眉头责怪了起来,但他们已经快速的催动法力,帮助老七愈合伤口。坐在骨鹰上俯冲下来的雷非,顿时哈哈大笑了起来。“哈哈,怎么把大荒公则给忘了呢”!刚进入这个纪元的时候,有一段漫长的黑暗岁月,折损掉了太多英才,留存下来的太古大能们,为了修仙之路能够继续下去,为了种族文明可以留存下去,为了后辈们能够更好的成长,他们动用力,施展大神通,用精神意志沟通这片天地大道,定下了大荒公则。大荒公则中规定,老辈人物不可欺凌年轻一辈,除非压制自身境界,与其同境界一战,否则,会遭到强大的反噬。

但是,逆可伐上,并且成功者可以得到这片天地的馈赠,这是为了鼓励后辈早日崛起而定的。“喂,我不是坏人,快上来吧”。就在雷非快要俯冲到孤雁身边时,他适时的大声提醒了一句,毕竟这个女子的可怕之处他已经见识到了,真的害怕她会一弯刀劈来,到时雷非就真的悲剧了。孤雁瞳孔皱缩,见一头骨鹰极速俯冲而来,其上还坐了一个笑的很贱的少年。说真的,要不是雷非聪明,及时为自己提醒了一句,孤雁真的一弯刀劈过去了。煽动雷翅,孤雁拖着受伤的身体飞了上去,让雷非热情伸出来的手在空中凌乱。“大姐,能不能不要这么酷啊,我的手伸的好累哎。”“少废话,赶紧离开这儿。”孤雁一听雷非口中的大姐二字,顿时满脸怒火,差点没一脚把他踹下去。雷非无奈,但是眉头舒展,露出了好看的笑容,驾驭着骨鹰,极速拔高,逆冲向蓝天。“啊,让那个混血种跑了,哎呀,你们别管我了,赶紧去追啊,千万不能让她跑掉!”老七急的直跺脚。

“咦,我怎么看着那头骨鹰很像你的坐骑啊”。一个男生狐疑的对身边的同伴说道。“我擦,那就是我的坐骑!”夜里,麒麟城的郊外。一座破败的驿楼里,雷非炖了一锅汤,像这种驿楼在每座城市的郊外都有,它们是供生灵歇脚的地方,这里也摆放了一些简单的炊具,供行人吃口热食。别问雷非一个大男生怎么会做饭,在他被接回雷府之前,他曾在蛮牢中生活了好些年,在那里,如果连最基本的生活能力都没有,早就死在蛮牢里了。“来,喝完鸽子汤吧,很补的!”雷非盛了一碗递给孤雁,这野鸽是雷非天黑前打到的。若是平时,抓只野鸽对雷非来说还真挺难,可是当他骑在骨鹰上,那就变成随便抓抓的事了。孤雁没有直接接过雷非的鸽子汤,而是紧紧的注视着他。“干嘛,你难道还怀疑我是坏人啊,我跟你一样,也是混血种,一家人。”

雷非大大咧咧的说着,并且张嘴大喝了一口原本要给孤雁的汤。孤雁顿时直翻白眼,明明是给自己的汤,这个家伙居然喝了,不过她的心中还是难免一惊,这个贱贱的家伙居然也是混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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