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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黄油啤酒旅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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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军才能消灭。

“斯卡维尔山的的山峰上还有一座废弃的堡垒,据说现在已经被哥布林部落占据,如果我自己走,我可以绕远路甚至从冰河里面游过去,可是我们这么多人,就必须要翻山经过那座堡垒,说不定还要攻城。”莱恩的手指点在地图上,特蕾莎注意到了斯卡维尔山上确实标记出了一个堡垒,上面还标注了一个哥布林部落。

“嗯,我觉得你说得对,无论是否强攻堡垒,一路上的危险实在太多。”特蕾莎不是一个听不进去意见的人,只要有能够让她正视的实力,她很乐意聆听别人的看法。

就比如眼前的这个男人,他脱掉了手套,就让自己的手直接暴露在壁炉的火焰之中,然后直接从里面拿了一个烤土豆出来。

男人的手掌上布满了伤痕,火焰在他的手掌中灼烧半天却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烧伤的痕迹,哪怕连变红都没有,就好像那些火焰是假的一样。

可是烤熟的土豆不是假的。

超凡体质!今年未满二十五岁的莱恩已经拥有了超凡体质!

特蕾莎开始回忆起了自己母亲的教导,众所周知,战士在这片大陆上,是最烂大街的职业,人数最多的职业,最好就职的职业,每年觉醒职业者天赋成为战士的数量就占到总人数的四成左右,战士腿短,手短,笨重又不会神术或者法术,一般在佣兵队和冒险小队中,战士也是地位很低的存在,经常被视为消耗品。

很多任务中,游侠在远程射击,游荡者隐藏在暗处寻找机会,牧师、吟游诗人,武僧这些职业都能够使用神术或者有逃生技,只有战士,从头到尾都要战斗在第一线,受伤最多的是他们,分得最少的是他们,关键时刻情况不妙的时候殿后和被抛弃的也是他们。

战士就是这样一个苦逼的职业,人口基数非常庞大的战士大多都在进阶精英之前死去,即使进阶成为了精英,能成为骑士的也是少数,大部分精英阶的战士在军队中的编制是大剑士,尽管地位高了一些,不过究其本质还是高级炮灰,还是短兵相接,还是死伤惨重。

可是到了传奇之后,战士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进阶传奇的战士将会有脱胎换骨的变化,他们将获得一个强大的天赋“超凡体质”。

超凡体质,顾名思义,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体质强化,寻常的武器将再也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他们的身体会变得比质量最好的皮甲还要坚硬,且开始出现强力的魔法抗性,四环以下的魔法对他们的作用会变得很微弱,经常可以看见传奇阶战士徒手接火球,在超凡体质的影响下,他们的筋力和耐力也会成倍增长,伤口愈合速度极快,在神术的配合下可以实现断肢再生。

所以,到了传奇阶段之后,战士这个职业就会从地位最低的职业变成仅次于施法者的第二受欢迎的职业,不过能活到传奇阶的战士数量比例实在是太少了,能活到传奇阶,他们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那么到圣域呢?

一句话概括,圣域阶的诺德国王哈拉尔德-法兰克,可以在岩浆里面洗澡。

传奇阶的战士是施法者理想的伙伴,莱恩这个人特蕾莎也并不讨厌,他身上的那种淡蓝色能量让女术士感到很舒服,所以莱恩的建议她会考虑。

传奇阶面对普通阶和精英阶并非无敌,比如说大陆上有个很有名的故事,有个喝醉酒的传奇阶剑圣就被一个普通游荡者拿着一把精铁匕首一记背刺就结束了生命,不过大体上来说,传奇强者走到哪里都是非常吃香的,他们代表着高级战力和核心战斗力,一只军队有没有传奇阶强者带领战斗力完全就是两回事。

“你呢?真的要去睡马房么?或许你可以去拜托一下领主。”一阵闲聊之后,特蕾莎突然说起了有关于莱恩住宿的事。

一双妙目直直地看着莱恩,莱恩完全不懂这个女人在想什么,于是调笑道:“怎么,你也会来关心我这种只懂得骑马和砍杀的臭男人了?”

“你不是那种人,能花了几年时间就读完了诺德图书馆所有的藏书,你的学识并不比我差,我也没心思和你吵架,你要怎么省钱是你的事,你要做的就是把出发的事情计划好。”女术士品尝着牛奶咖啡,表示这只是随口问问,你晚上睡狗窝都和我没关系。

这下轮到莱恩有些不高兴了,于是王国骑士没有说什么,旅馆老板很快端出了晚餐,烤面包,一锅蔬菜大杂烩,整整一头烤鱼和一盘黑椒牛肉,这顿晚饭足足价值十五个银第纳尔,莱恩示意两个人一起吃。

于是在廉价的油灯下,两个人吃完了晚饭,整顿晚餐中谁都没有说一句话。

吃完了晚餐,莱恩就淡淡地告辞,王国骑士的身影直直地走进了外面黑漆漆的风雪之中,不知去向。

特蕾莎的目光跟随着莱恩的身影,直到他消失在了视线之内后,才有些后悔,自己又习惯地用使唤下人的口气说话了。

她在几个月前才刚刚步入传奇阶,二十七八岁的年纪在人类中算是很快的,不过这比起莱恩来说都不算什么,莱恩是什么时候进阶传奇阶的特蕾莎不知道,可绝不是最近,因为他身上的气息已经非常稳固,稳固在传奇初阶的水平。

到了传奇实力,谁愿意像下人或者普通的士兵这样被管理?自己母亲固然对于莱恩一家有恩,可这不是自己接二连三在他的面前摆出高姿态的借口。

自己的态度必须改一改了,不然和他之间的同伴关系注定很难长久,相比起女术士认识的别人,莱恩年纪轻,长得也英俊,实力强还懂得照顾人,又懂得给她留脸面,女术士知道莱恩已经做得很好了,是她习惯了在家里的锦衣玉食,还有大小姐般的处事方式。

里面是温暖的旅馆大厅,外面冰天雪地,有如两个世界。,!

正规军才能消灭。

“斯卡维尔山的的山峰上还有一座废弃的堡垒,据说现在已经被哥布林部落占据,如果我自己走,我可以绕远路甚至从冰河里面游过去,可是我们这么多人,就必须要翻山经过那座堡垒,说不定还要攻城。”莱恩的手指点在地图上,特蕾莎注意到了斯卡维尔山上确实标记出了一个堡垒,上面还标注了一个哥布林部落。

“嗯,我觉得你说得对,无论是否强攻堡垒,一路上的危险实在太多。”特蕾莎不是一个听不进去意见的人,只要有能够让她正视的实力,她很乐意聆听别人的看法。

就比如眼前的这个男人,他脱掉了手套,就让自己的手直接暴露在壁炉的火焰之中,然后直接从里面拿了一个烤土豆出来。

男人的手掌上布满了伤痕,火焰在他的手掌中灼烧半天却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烧伤的痕迹,哪怕连变红都没有,就好像那些火焰是假的一样。

可是烤熟的土豆不是假的。

超凡体质!今年未满二十五岁的莱恩已经拥有了超凡体质!

特蕾莎开始回忆起了自己母亲的教导,众所周知,战士在这片大陆上,是最烂大街的职业,人数最多的职业,最好就职的职业,每年觉醒职业者天赋成为战士的数量就占到总人数的四成左右,战士腿短,手短,笨重又不会神术或者法术,一般在佣兵队和冒险小队中,战士也是地位很低的存在,经常被视为消耗品。

很多任务中,游侠在远程射击,游荡者隐藏在暗处寻找机会,牧师、吟游诗人,武僧这些职业都能够使用神术或者有逃生技,只有战士,从头到尾都要战斗在第一线,受伤最多的是他们,分得最少的是他们,关键时刻情况不妙的时候殿后和被抛弃的也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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