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卷 日出东方落西山 第七十四章 山魈(第1页)

秦逍躲在荆棘藤丛后面,确定这是一群猎人,这才宽心。

只是听他们所言,似乎在山上打猎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甚至出现了伤亡,那个叫羊娃的哭哭啼啼,却是因为他的父亲受了重伤。

憨伯显然在这群人中颇有威望,指挥众人抢救羊娃他爹,伤者现在最严重的的情况,是止不了血。

秦逍自然清楚,这些猎户靠狩猎为生,为了以防万一,身上多少也会携带一些伤药。

但毕竟都是穷苦人,也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珍贵药物。

如能帮助止血,这些人肯定也不会吝啬身上的药物,既然无法止血,只能证明他们身上的伤药确实起不了什么作用。

救人如救火,耽搁不得,一旦血液流失太多,很可能再也醒转不过来。

秦逍身上恰好有红叶给他准备的金疮药,他也知道这样的伤药定然不一般,瞧见那伤者危在旦夕,而且是贫苦猎户,便没有再犹豫,从荆棘藤丛后面站出来,取出了金疮药,走向这群猎户。

他突然出现,猎人们有些吃惊,已经有人沉声喝问道:“是谁?”

憨伯也站起来,抬手道:“不要乱动。”走上前来,借着月光打量几眼,才向秦逍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有止血的伤药。”秦逍将金疮药递过来:“你们有人受伤,拿过去试试好不好用,我也不大确定。”

“不是坏人。”憨伯看秦逍虽然破衣烂衫,但年纪不大,语气真诚,还主动拿出伤药,自然不是坏人,上前拱手道:“娃子,谢谢你了。”

这时候救人要紧,憨伯也不客气,接过瓶子,径自过去为伤者敷药。

其他猎人都围拢过去,秦逍想到什么,上前道:“对了,你们可带了酒?”

“你要饮酒?”一名猎人解下腰间的酒袋子:“这里有,不是好酒,凑合着吧。”

“不是。”秦逍道:“伤口敷药前,最好先用酒水清洗一下,这样不会感染。”

憨伯道:“娃子说的对,先清洗伤口,有酒的都拿过来。”

几人花了片刻时间,终是将金疮药给伤者敷上,秦逍在旁边看得明白,伤口在腹部,一道又大又深的的伤口血肉模糊,触目惊心,但那伤口明显不是刀枪所致,也不像是野兽撕咬。

伤口太大,整整一瓶金疮药都被敷上去,秦逍心知救命要紧,并无不舍之心。

秦逍预料的果然没错,红叶所赠的金疮药,当真是疗效显著,敷上之后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伤口处的血液便已经凝结起来,如此便无法继续向外流血,伤者兀自在昏迷之中,不省人事。

只是既然止住了血,就有了活命的希望。

众人都是微松了口气,憨伯瞧见金疮药瓶内没有丝毫剩余,有些尴尬,向秦逍道:“娃子,伤药都用完了,要多少银子,你说出来,我们凑凑给你。”

秦逍摆手笑道:“不用不用,我也是捡到的,能救命就好。”

羊娃这时候已经走过来,他二十出头年纪,有着西北人结实的身体,跪倒在秦逍面前,感激道:“多谢救命之恩,我给你叩头!”便要叩头,秦逍急忙抱住,道:“可别这样。”将羊娃抱了起来。

“大伙儿先都歇歇。”憨伯吩咐道:“羊娃他爹伤口刚刚敷上药,不好动弹,等天亮了再说。”又吩咐人拾了柴火,就在山脚生起了篝火,羊娃照顾着父亲,其他人则是围着篝火堆吃干粮。

秦逍拿出伤药救了羊娃他爹性命,众猎人也并不嫌弃秦逍是流浪的乞丐,反倒对他很是照顾,拿出干粮先让秦逍食用,方才清洗伤口虽然用了不少酒,却还有些剩余,秦逍也不客气,灌了两口,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服。

“娃子,你从哪里来?”憨伯递给秦逍一只烤饼:“怎么到了这里?”

秦逍早就准备好了说辞,笑道:“前几年瘟疫,村子的人都没了,只剩我一个到处流浪,好在命大,活到现在。”

热门小说推荐
和离后他跪了

和离后他跪了

和离后他跪了由作者若诗安轩创作连载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和离后他跪了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光之猎魔人

光之猎魔人

在邪神漫步的世界,上演温馨的日常。天生精神异常的少年决心成为一名猎魔人的学徒。只是猎魔人的大半能力都在灵侍身上,而他的灵侍是家政型的能够将油污一冲就干净的水枪,能够吐出清洁的泡泡最重要的是足够可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光之猎魔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霸总的小玫瑰

霸总的小玫瑰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狂神刑天

狂神刑天

穿越洪荒成为盘古后嫡大巫刑天,血脉变异性格狂傲,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通天大道!...

捡了本天书

捡了本天书

我叫二一,二是好吧,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被一本天上掉下来的书给砸破了头,然后我就开挂了!  翻开了封面,我学会了阅读术解读术概括术...

南宋游记

南宋游记

后世特种兵杜雨晖灵魂意外的穿越到了南宋初年6岁同名孩子的身上,善钓鱼懂医术棋艺精湛因岁数太小唯有通过跟爹娘配合,以双簧的形式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施,见证大宋的经济繁荣,面对周边强国的军事欺压,期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