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里离万豪酒店不远。
犹豫了两秒,裴晏舟车子朝酒店方向开去,大约十多分钟就到了酒店停车场。
他乘电梯上楼后,找到房号,按响了门铃。
房间里,正喝的晕晕乎乎的程溪以为是凌筝来了。
她连忙从贵妃椅上站起来,却发现脑子一阵发晕,双腿都是软的。
完啦完啦,好像真的有点醉了。
她扶着墙壁过去一边开门一边嘟囔,“你怎么才来啊。”
门还没全打开,裴晏舟先听到女孩娇媚似水的声音。
直到门彻底打开了,他才看清楚房间里的女孩,穿着粉色的睡袍,腰间松松垮垮的系着腰带,领口显得慵懒又宽松,v领处从上往下看,隐约可见性感的弧度,再往下,膝盖下面露出一截笔直纤长的腿,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酒店拖鞋,十颗秀气的脚趾露了出来。
裴晏舟喉结失控的滚动了一下。
直到目光落在程溪的脸上,她瞪大着一双氤氲迷茫的眼睛,小脸红扑扑的,洗干净的乌发随意的铺在肩头,身上浅浅的红酒味扑来,一看就是喝多了,饱满的唇上还沾着瑰色的酒渍。
这个女人就像个妖精一样,散发着少女的芬芳和女人的娇媚。
程溪是真的喝高了。
她甚至脑子还没转明白裴晏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你。”
话还没说完,裴晏舟已经一条长腿走进来,把身后的门用力关上。
他不允许有路过的人看到她这幅模样,甚至监控都不允许。
“你你干嘛?”
男人清冽滚烫的气息袭过来,程溪踉踉跄跄的后退两步,但人有点晕,左脚绊住了右脚,身体往后倒。
裴晏舟眼明手快搂住她腰。
纤细的腰肢把握在手中时,一向自制力良好的裴晏舟把持不住了。
竟然她精心订了这么一间套房,又费尽心思的邀请自己来,还埋怨着他来的太晚,他又何必再克制了。
裴晏舟低头封住她唇。
他从前只知道她这张嘴能气死人,直到这一刻,才知道还软的要命,像果冻一样,有红酒的涩,还有少女的芬芳,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裴晏舟没给程溪反应的机会便将这个吻转变的激烈。
程溪完全懵了。
她都没有搞明白裴晏舟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为什么会突然闯了进来,又为什么突然亲吻自己。
她的初吻。
“唔。”
她推他,但是酒喝多了,手也使不上力,声音更是像猫儿一样,落在裴晏舟耳朵里像撒娇。
他抱起程溪,大步走到床边上,将人放上去。
青丝铺在大床上,有白色的床单,还有红色的玫瑰,芳香扑鼻。
程溪的脸还没好,可是落在裴晏舟眼里,这已经不算什么了。
套房浪漫的气氛能算上五分,程溪曼妙的身材和身上的气息已经能让今晚满上十分了。
裴晏舟所有的感官都被调动起来。
“你干什么?”程溪瞪大眼,她怀疑自己眼花,好像看到裴晏舟脱掉了衬衣,露出了曲线优美的上身。
她不是没见过裴晏舟的身体,可是此刻满床花香,情侣酒店的唯美浪漫的灯光十足,裴晏舟正是在灯下,俊美精致的脸投下一片阴影,上身该有肌肉的地方有肌肉,也不夸张,瘦的地方更是瘦的线条优美。
程溪是搞艺术的。
她觉得裴晏舟现在就像大卫雕像一样,好看的心跳加速。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粑粑! 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 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
为什么你会说番邦语?我姨娘教的。为什么你的乐器与别人的不一样?我姨娘给我做的。为什么你的羽毛能写字?我姨娘给我做的。这是温小六与别人的日常。后来温小六遇到了谢金科。...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