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不,放在你那里就好。”世民爽朗的。
沈安舒了一口气,这时,李治又给他出了个难题。
“父皇,儿臣的宅院和沈公家紧邻,以后,儿臣想多出宫,见见世面,行不行?”
“你哪里是想见世面,明明就是想跑出去玩!”
李世民丝毫没留情面,当场就揭穿了李治的谎言,李治遗憾的撇撇嘴,世民戳了戳他的脑门,亲昵的道:“不过,有沈安在,倒是可以考虑。”
考虑什么?
这怎么又把球踢到他这里来了?
李治可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儿子,交到他手里,万一有个闪失,可如何是好?
头上冷汗涔涔,沈安是敢怒不敢言,他看向李治,这个子,正用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他。
为了我的玩乐大业,你就委屈一下,他传达的意思很明确,某人只觉,这后脑勺又开始疼了。
“以后,雉奴就托付给你了,你要好好看管他。”
“是,微臣一定尽力。”
沈安垂下了头,答应的有些勉强。
看管他,李世民的脑回路也很清奇啊!
李治九岁,他也才十四,两人年纪相仿,不过都是孩,他看得住他吗!
真是乱弹琴。
然而,李世民显然不是这样想的,不知为何,他对沈安的印象很好,寄予了厚望。
“沈安,雉奴年幼调皮,若是有什么不妥当的行为,你大可规劝,他要是不听,你就替朕管教他。”李世民笑呵呵的扔下这一记重锤,沈安还没反应,李治就先发作了。
“父皇,儿臣是最听话乖巧的,哪里会犯错?”
“您还让沈公管教我,儿臣不服!”
李治气哼哼的撅起嘴,根本没想到,父皇还能杀一个回马枪。
这一回,沈安难得的和李治达成统一意见,他垂首道:“启禀陛下,晋王殿下身份尊贵,微臣岂能妄加评断,更加不敢教训。”
他闪动着双眼,尽量扮作情真意切的样子,争取换得李世民的同情。
陛下啊陛下,这事我真的干不了。
您的宝贝儿子,鬼心眼子多得很,人还打算赚大钱,可没工夫帮您看孩子。
李世民放下了朝务,心情大好。
在他眼里,李治也好,沈安也好,都是大好少年,是大唐的栋梁,他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捋了捋胡须,他笑着对沈安:“你不必担忧,朕相信你!”
“雉奴,沈安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这条命都是他给的,以后你一定要听他的话,不能慢待了他。”
“父皇……”李治的表情很艰难,脸憋得像煮红的鸡蛋。李世民眉头皱紧:“什么事?”
他的脸色已经变得很阴沉,李治素知他老爹的脾气,好的时候体贴备至,所求无不应。
坏的时候,可以烧穿一切!
他转向沈安,希望他能挺身而出,帮他脱困,某人沉着一张脸,丝毫没有出手的意思。
子,你现在想起来让我帮忙了,刚才是谁给我挖坑的?
要不是你非要出宫游玩,怎么会惹上这样的麻烦事,有能耐的,你自己把这事解决了。
李治揣摩了一阵,从沈安的表情中,竟瞧出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他气愤至极,却又得罪不起李世民。
只得违心道:“是,儿臣谨遵圣命。”,,
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是不道心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侯爷家的当家俏主母读者的观点。...
青砖绿瓦,陌上花开香染衣朱门紫殿,素手摘星霓作裳。...
空间美食穿越定国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在三岁那年走失,众人都以为她凶多吉少,谁知十年之后,他们竟将人找了回来。京城各家公子小姐议论纷纷,说这流落农户的将军府小姐肯定又蠢又穷又丑还没人要。听闻此言...
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