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22章 鸿雁之约(第1页)

少年一袭白衣,盘腿坐在炭炉旁边的地上,眸光明澈,眼中似有水泽在波动。

数月不见,沈砚依旧如从前般肤白如玉,眉目清寂,只是身上的白衣染了一路风尘而至,看起来不太洁净。

日思夜念的人突然出现在眼前,荣安愣愣站了片刻,并未往里去。

她想,她应该要转身离开的,偏偏太久没有见到他,忍不住多看他几眼。

沈砚站了起身,走到荣安跟前。

“你还是不想搭理我?”

荣安委屈地想掉眼泪,恼道:“你都已经得逞了,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她没有立即从这屋里离开,便是对他认输了。

沈砚见她气鼓鼓的模样,一时心中一动,忍不住道:“瑾儿,我很想念你。”

“虚伪。”荣安的鼻子愈发地发酸,“若你真的想念,就不该去那么远的地方。”

就算不留在京城,离京城近一些,她也能偷偷跑去同他见面。

偏生要去北疆那么遥远那么苦寒的地方……

荣安垂眸不想看他,低着头,发觉他手掌朝前动了动,又缩回了身边。

他想干什么?

荣安的心怦怦直跳,悄悄抬眼朝他望去。

对上她的目光,沈砚忽而添了勇气,伸手抓住了她的手。

荣安的脸庞涨得通红,正想把手缩回来,忽而发现有些不对劲。

她抓起沈砚的手,摊开他的手掌一看,只见手掌上全是冻疮。

从前两人一齐外出游历的时候,也曾拉过手。

那时候沈砚的手指劲瘦、手掌温润,全然不是这副模样。

荣安的眼泪一下就流了下来。

“你说你非要去那么冷的地方做什么?”

沈砚难为情道:“的确是我大意了,没在极寒的地方呆过,冬日里出门没戴手套和帽子,差点没把我的耳朵冻掉。”

他长在江南那样的温润之地,只在京城里过了一个冬天。

到了北疆,那边,以为再冷也不过是京城这样的下雪天,逞强没戴手套和帽子就出门去了。

“耳朵也冻伤了?”

荣安惊讶地去查看他的耳朵,这才看见他耳朵上也结了痂。

“你……”

看着荣安担忧的模样,沈砚笑道:“放心吧,往后我知道了,不会再做傻事。”

“真知道了?”五6

沈砚点了点头,扯了扯荣安的袖子,“五姐姐房里有好多栗子,我等你的时候烤了好多,你来尝尝。”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荣安公主就想起沈雨燃哄骗自己的话了,生气道:“沈姐姐还口口声声说是我的嫂子,要帮我,结果还是帮着你骗我。说什么你明儿才到京城!又说什么要去厨房给我做吃的!骗子,你们沈家就没有好人!”

“五姐姐可是好人,”沈砚拉着荣安公主在炭炉旁坐下,一边剥栗子,一边道,“之前我寄回来的家书的确是说明儿才到,不过,我想快些回来,每日早出发一个时辰,所以提前了一日。”

“你妹妹一个人在京城里呆着,你是该早些回来。”荣安没好气道。

沈砚眉梢一动,笑道:“你见过墨儿了?”

她“嗯”了声,嘴唇微微嘟起:“是个招人喜欢的姑娘,比她的哥哥着调多了。”

热门小说推荐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神州雁回

神州雁回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奶爸的文艺人生

奶爸的文艺人生

粑粑!  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  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

重生日本当厨神

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为什么你会说番邦语?我姨娘教的。为什么你的乐器与别人的不一样?我姨娘给我做的。为什么你的羽毛能写字?我姨娘给我做的。这是温小六与别人的日常。后来温小六遇到了谢金科。...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