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一章 总部的措施(第1页)

其实赵建国心里也不想叶锡去凯撒酒店,叶锡和王才是他在总部为数不多的好友。

但是他也不能干涉叶锡的决定,在听到王才的承诺后,他也稍微放心了一点。

他前往刘小雨的接线处。再一次的拨打了杨间的电话。

“杨间,总部的叶锡,也前往了凯撒酒店。总部这边是希望你能保护好他。即使舍弃解决凯撒酒店的灵异也没有关系……”

赵建国说完也是苦笑了两声。

杨间听到后也是说到:“你们不是刚刚叫我保护熊文文,现在又来了一个叶锡,到时候出了意外,我要先保护谁!”

赵建国也是料到了这一点:“保护叶锡为第一目标,其他暂时都可以放下!”

杨间好像觉得自己有点低估叶锡在总部的地位了:“既然如此,你们又要派遣叶锡过来干什么!z市的事件没有到这种地步吧!”

杨间试探的问道。

听到杨间的疑问,赵建国又苦笑了两声。

“他乘坐公交车在大z市下车,但是他突然预言到大z市可能被一只可以修改记忆的厉诡控制!他要去阻止事件的爆发。”

杨间听到这句话后也是心头微颤,修改记忆的厉鬼,难道是报纸鬼!

“我会尽全力保护好他的,要是实在没办法我只能保证我自己的安全!”

杨间也是回复了总部,即使总部没说,他其实也会保护好叶锡,算是还他一个人情。

但是总部说了,那他不拿点好处,就不像是杨间了!

“行!这件事情也会有报酬的!”

赵建国深知杨间的秉性,也是直接把报酬丢了出来。

叶锡的价值远比这个高,他不能轻易的折在这一件事件中!

挂断掉赵建国的电话,杨间也是略有所思。

连叶锡都亲自过来解决这次事件,足以说明鬼报纸成长之后的恐怖性非常高!

不过好在也有叶锡过了,杨间感觉成功解决事件的概率也可以高上几分。

与此同时,同样的电话也在打到了冯全和郭凡的卫星电话上。

坐在接线室里面的赵建国,也是觉得有点疲惫,他知道如果是一般的事件,叶锡是不会轻易过去的。

而如今叶锡都要亲自去解决的事情,估计的等泛滥起来,又是一个s级事件!

即使现在阻止了叶锡前往凯撒酒店,等它蔓延起来成为s级事件,那又不得不派叶锡前往,这样才是害了叶锡。

叶锡也知道他这次的前往会给总部造成多大的震荡。但是即便如此他也要去,多拉一个历史投影,他未来的实力又增强一分。

总部终究是外物,一切的强大还要建立在自身强大的基础上!

如若没有抓紧时间晋升到奇迹师,或者找到另外压制神性的办法,那未来的结局对于他来讲,才是最惨淡的。

每一位七老的历史投影,都是他狩猎静悄悄的把握!

总部和他的关系是各取所需,倘若他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也不会得到总部的帮助!这是叶锡一开始也许就知道的事情。

大Z市的天空逐渐暗淡下来,杨间在凯撒酒店门口,隐约的看见了两个人影过来。

热门小说推荐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姜丽云从小就想做个有钱人,她早年虽坎坷,但后来发愤图强,却也赚下亿万家产。但她所嫁非人,还被渣男害得半身瘫痪,要不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冯易不离不弃地照顾她,她不一定能活下来。可就连冯易,也早早去世。她这一生,充满遗憾。再睁眼,她回到了八七年,跟渣男相亲后的第二天。此时的她青春年少,她生活的这片土地上,还有无数商机等着她去挖掘。这一次,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她都会走得顺顺利利!重生后的姜丽云拒绝了渣男,然后看着邻居家又黑又瘦的冯易叹气。那个上辈子能把她照顾妥帖,抱着一百多斤的她来去自如的冯易现在跟竹竿似的。她能怎么办?只能努力把他养壮。冯易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改嫁。家里五个孩子,他是最不受重视的那个,除了住在隔壁姜丽云,都没人搭理他。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跟姜丽云结婚,不能结婚的话,一辈子跟在姜丽云身后也是可以的。从某天开始,姜丽云开始投喂他冯易幸福得快晕了。村里人都很清楚,冯家不会给拖油瓶冯易娶媳妇儿,冯易注定当个老光棍。结果冯易把自己嫁了出去,嫁给了姜家三女儿。随着姜家老三越来越有钱,他也成了最让人羡慕的男人。阅读指南女主重生事业文,从摆摊开始慢慢发家致富,前期有家长里短。!...

神州雁回

神州雁回

可以不忠君,但不可不忠于大明!明人可以什么都没,但不能没了骨气!嘉靖末年,与鞑靼的战事常年不断。为国,弃个人安危于不顾为家,经营产业创造财富。于是,有人生有人死有人哭有人笑。终于,北雁南飞捷报传来,神州才得暂时安宁。...

奶爸的文艺人生

奶爸的文艺人生

粑粑!  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  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

重生日本当厨神

重生日本当厨神

作死发下大宏愿,宁愿吃料理到撑死的夏羽,来到一个令他完全陌生的食戟之灵世界。什么,厨神养成?你要满足的不仅仅是正常人类的食欲,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百鬼夜...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我的母亲是现代人

为什么你会说番邦语?我姨娘教的。为什么你的乐器与别人的不一样?我姨娘给我做的。为什么你的羽毛能写字?我姨娘给我做的。这是温小六与别人的日常。后来温小六遇到了谢金科。...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